
很多企业都在用“末位淘汰”制度做绩效管理,目的是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但当员工因考核排名靠后被调岗降薪时,HR常常会担心:这样操作,到底算不算违法?员工如果不接受,企业该怎么办?
我们一起来看一个案例。
案例回顾
戴某某在一家玻璃制造企业工作多年。
在一次年度绩效考核中,由于业绩表现不佳,被评为“末位”。公司随即依据内部“末位淘汰”管理制度,将戴某某调岗,并下调了薪资等级。
戴某某不接受这一安排,认为公司未征得本人同意,单方面改变岗位与薪资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于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
仲裁裁决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企业拥有合理组织生产、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权利;“末位淘汰”制度是企业依据管理需要设立,属于合法内部管理规则;调岗与降薪行为,是基于绩效考核结果实施的“奖优罚劣”,未违反法律规定;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且已公示,员工入职时已知情。
因此,法院最终认定企业岗调薪行为合法,驳回了员工的全部诉求。

温馨提示
企业实施“末位淘汰”时,这三点必须注意!
制度先行,程序合法才有保障
末位淘汰制度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例如员工代表讨论、职代会审议,并在公司内部公布,不得临时启用。
调岗要合理,不能搞“贬职式”安排
岗位调整应考虑员工能力与岗位匹配度,不能安排去做明知不适合的工作,也不能以此变相打击报复或压迫员工。
调薪需在合法范围内操作
调薪后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类岗位最低档工资,也不能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若为试用期员工,还需遵守不低于正式工资80%的规定。
“末位淘汰”可以作为绩效管理工具,但不能成为侵犯员工权益的“遮羞布”。
制度有据、操作合规、流程公开透明,才是企业用好这一机制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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