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工资拆分成绩效工资和岗位工资是很多公司管理员工的一种常见方式。其中绩效工资跟KPI强挂钩,如果当月没有达到公司绩效标准,那么公司就会扣绩效工资。那扣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一、绩效工资是不是“工资”?先把性质弄清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只要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已经约定: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部分构成,那么绩效工资同样属于工资的一部分,而不是企业可以随意决定给不给的“奖励”。
一旦被认定为工资,就必须受到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的约束。
二、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扣绩效工资?
实践中,因绩效工资产生争议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一方。
公司必须证明:这笔绩效工资在法律上“确实不该给”。
一般来说,至少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事前有明确约定
劳动合同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应当明确绩效工资的构成、计算方式以及未达标的处理规则。如果合同里根本没提绩效,事后再扣,风险极高。
第二,绩效考核标准明确、具体
考核指标应当在实施前就确定,并告知员工本人,不能临时制定、事后解释,更不能随意变更口径。
第三,制度制定和公示程序合法
绩效考核制度属于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制定和修改时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要求,即经民主程序形成,并向员工公示或告知。
第四,考核过程和结果客观、公平
绩效考核应当围绕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展开,不能通过恶意打分、针对性考核的方式,变相克扣员工工资。
此外,还有一个不能突破的底线:即使依法扣减绩效工资,员工当月实际到手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合同里没约定绩效工资,公司还能扣吗?
不能。
如果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一个固定工资数额,没有区分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也没有约定绩效考核与扣减规则,那么只要员工正常出勤、实际提供了劳动,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以“绩效没达标”为由扣钱,通常会被认定为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属于违法行为。
四、公司能不能把固定工资拆成“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从法律原则上看,是可以的,但不能单方面乱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但需要注意的是,将原本固定的工资拆分为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往往已经涉及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决定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时,应当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并公示告知;同时,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
因此,一般认为:用人单位单方调整薪酬结构,必须以不降低员工整体收入为前提。如果未经协商、未形成书面确认,且调整后员工收入实际下降,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变更劳动合同,员工有权主张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五、HR实务中最容易踩的几个坑
在绩效工资问题上,以下做法风险非常高:劳动合同未约定绩效,却长期以绩效名义扣钱,考核规则模糊,全靠主管主观打分,绩效制度未公示,只存在于HR或管理层文件中,为压缩成本,恶意压低绩效结果,薪酬结构调整后员工收入下降,却未协商一致,这些情形一旦进入仲裁或诉讼阶段,企业往往处于明显不利位置。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