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取私人快递,返回宿舍途中受伤是工伤吗?-正邦人力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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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上下班以外的个人活动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赵某系某公司职工,日常住在公司宿舍。2022年5月31日19时许,赵某在下班后前往公司外的驿站取私人快递,返回公司途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法院判定,赵某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


赵某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其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依法驳回了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认定为工伤。而人社部发〔2016〕29号文明确指出:“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工作单位与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本案中,赵某下班后前往驿站取快递属于个人生活事务,非上下班目的,且不在合理路线或合理时间范围内,因此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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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防控与保障建议


明确上下班路线与时间:企业可向宿舍员工明确上下班路线及合理时间,减少争议。


加强安全提示: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宿舍生活中进行非工作事务时,企业可通过培训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雇主险作为补充保障:虽然本案伤害不属于工伤,但企业可考虑为员工配置雇主责任险,覆盖工作职责内可能的风险。帮助企业在合法范围内稳妥管理员工安全风险,同时提升员工安全感。


赵某案例提醒企业,员工因个人事务在上下班路线之外受伤,不属于工伤范围。通过制度规范、培训与合理的雇主险布局,企业既能规避法律风险,也能在员工发生工作相关伤害时提供及时保障,实现防控与保障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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