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企业会认为,临时工、兼职员工出事就与单位无关。王某的案例告诉我们,事实并非如此。
王某从2024年4月起在一家制造公司上班,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到12点,是兼职员工,公司一直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2024年8月,王某在工作时手臂卷入机器,伤情严重。
法律解析
虽然王某是“临时工”,但法律上并无临时工与正式工之分。王某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用人单位仍需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王某在工作时受伤,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由于公司未参保,应由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企业防控建议
此类案例提醒企业,非全日制员工的安全与工伤责任同样不可忽视。即便是短时兼职人员,公司也需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工伤保险。
这时,雇主责任险就显得非常关键。它是一种专门针对企业承担员工工伤赔偿责任而设计的保险,以责任为保险标的。只有当企业依法对员工的死亡或伤害负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偿义务。投保雇主责任险的好处在于:受害员工或家属获赔后,保险赔付金额可以冲抵企业的工伤赔偿金,从而大大降低企业因工伤事故产生的财务风险。
非全日制、兼职或“临时工”同样享有工伤权益。企业必须依法参保,并可通过雇主责任险有效转移经济风险,保障企业运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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