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双重劳动关系,是指员工在没有解除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很多老板会问,这样的情况合法吗?风险有哪些?
首先,最高法院明确,双重劳动关系并不只限于政策性情形(如停薪留职、内退)。实践中,只要员工能同时履行两份劳动义务,比如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在休息时间兼职,也可能形成合法的双重劳动关系。因此,它并非天然违法。
企业最担心的风险包括:
一、二倍工资
原则上,新公司未与员工签合同,需要支付二倍工资。但有例外:如果员工与原单位关系未解除,社保挂在原单位,导致新公司客观上无法签合同,法院一般认定新公司不归责,因此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二、工伤责任
员工在哪个单位工作时受伤,由哪个单位负责。如果新公司缴纳了工伤保险,基金赔付;若未缴,就只能自己掏钱。因此,即便怀疑员工存在其他劳动关系,也不能忽视工伤险缴纳。

三、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不能单凭双重劳动关系就立即解雇员工。必须证明该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如业绩下降、任务延误,并且在整改要求后员工拒不改正,才可合法解除。全日制劳动合同具有排他性,这种情况下解除更容易被法院支持。
企业防控建议
招聘环节严格核查离职证明,确认员工已解除原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写明员工已解除原劳动关系,并保留书面凭证;工伤险必须按规定缴纳,可考虑雇主责任险覆盖员工工伤赔偿责任,降低企业潜在经济风险。
总的来说,双重劳动关系不是绝对违法,但风险极高。二倍工资、工伤赔偿、违法解除和连带责任都是企业可能踩的坑。企业只有在招聘、签约、管理三个环节都做到位,并结合雇主险防护,才能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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